從別人口中得知他們已成為一對小情人, 當然也知道本身他們都有自己的另一半, 換言之, 第三者出現在他們舊的感情當中. 但不知怎的, 當我知道這個消息時, 我覺得第三者不是一般人口中的他們, 而是他們的舊男朋友, 女朋友!
舉個例子吧, 我和你是一對戀人, 可是你偏偏喜歡上她, 亦因為她你放棄了我, 眾人便大罵她是第三者, 破壞了我們的感情. 可是你和她是真心相戀的, 而我和你只有掛著虛名"情侶"這二字, 否則,根本沒有可能你喜歡上她的. 當你們相愛燃起熊熊烈火, 相比我們行屍走肉的愛情, 當然前者比較吸引. 而且, 如果你們是真的愛大家, 而你不愛我, 偏偏我又不放手, 我豈不成了你們之間的破壞王, 第三者?
如此說來,真正的第三者便是受害者! 既然別人相愛你不得不放手, 很久之前病房有一男病人因為自殺送進來, 其自殺原因是太太不願和他離婚, 所以他也不能和情婦在一起, 其後他太太也自殺, 送到別的病房, 當太太不在那名情婦便留在醫院和他卿卿我我, 旁人看到為之側目, 老實說看到這對"情人"真的想趕他們離開呢. 只是替那位太太不值, 因為他仍然愛丈夫愛兒子卻得此下場! 現在來想, 其實那位太太是第三者, 因為他阻礙了丈夫和別的女子結合, 早點放手, 點點成全他們, 也許事情不會這麼糟糕!
朋友說為甚麼美化第三者, 第三者是狐狸精不可原諒的. 但是第三者=狐狸精是人們一直而來的定位而已, 談不上是定律, 假如把第三者放另一個位置看其實她們是受害者, 不是嗎? 為甚麼被人拋棄卻成了第三者? 只要把定位改一改, 第三者=受害者, 別人便會開始同情第三者了!
這個理論似乎有點狂有點妄, 可能打從我一直覺得自己永遠是錯的思想開始, 便覺得三人世界中, 不是她搶了你,而是我錯, 不願放手而已. 似乎有點灰吧, 不錯,因為這是我的性格.





